(2)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
1953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
1952年9月,毛泽东在中央书记处的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道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此后,毛泽东还几次强调“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思想。毛泽东的这一设想很快得到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同志的赞同和进一步阐述。到1953年9月15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对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正式进行了讨论,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表述。9月24日在庆祝建国四周年的口号中,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宣布了这条总路线,即中共中央制定的指导全国人民全面开始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基本纲领和路线。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内容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1953年12月,中共中央批准了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制发,经毛泽东审阅修改的《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内容、实质和特点作了全面系统的解释。
提纲指出: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革命的第一阶段——新民主主义革命已经基本结束,第二阶段——社会主义革命已经开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2、由于中国经济的极端落后性和建设社会主义的艰巨性,完成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当时估计至少需要三个五年计划或更长一点的时间。3、党在过渡时期有着两项互相联系的基本任务,即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4、过渡时期总路线是革命和建设同时并举的路线,“一化”是主体,“三改”是两翼,二者互相关联而不可分离。5、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经济基础。6、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中心环节是发展重工业,以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基础。由于我国的工业化,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工业化,因此,必须首先发展国营工业,并逐步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7、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必须经过合作化的道路,必须采用说服教育、示范和国家援助的方法。8、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样要经过合作化的道路。9、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是在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方针指导下,第一步把私人资本引导到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上来,第二步逐步地变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为社会主义经济。10、加强党的领导作用,是我国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彻底胜利的保证。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方向是正确的,它指导我国顺利地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指导了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的胜利建立。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过渡时期总路线也存在着难以避免的历史局限性,如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性问题,并没有得到完全的解决。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提出后,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我国社会主义改造从1953年开始全面展开。
3、三大改造完成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
即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又叫农业合作化运动,通过合作化道路,把农民个体经济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理论和实践。1953年春,中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获得土地的农民有着极大的生产积极性,但分散、脆弱的农业个体经济既不能满足工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又有两极分化的危险。中国共产党当时认为只有组织起来互助合作,才能发展生产,共同富裕。1953年,先后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决议》,规定了我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中国农村开始了互助合作运动引导他们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走集体化和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到1956年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三阶段后基本完成,全国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96.3%,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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