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课程内容 >> 第一章 >> 第六节 教育过程中的师幼关系 
   (四)良好师幼关系有助于教师帮助幼儿建立幼儿之间的同伴关系
   帮助幼儿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是教师的职责,教师与幼儿的关系也会影响幼儿同伴关系。不良的师幼关系可能破坏幼儿之间的关系。
   师幼交往是师幼关系形成的必要条件。在日常生活中各种形式的师幼互动是师幼关系形成的过程。师幼交往的性质、程度、过程影响着师幼关系的性质和质量。良好的师幼关系不是一种空洞的描述,而是有实际内容的。从师幼交往的各种表现中,可以反映出师幼关系状况;从师幼关系状况可以看出师幼交往的情况。
   二、师幼关系的历史演进
   在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形成了不同的师幼关系观念。
   (一)“主—客关系”的认识
   受二元论的影响,在教育领域中把教师看作是教育主体,把教育对象看作是教育的客体。教师与教育对象的关系是主-客关系。幼儿成为教师认识的客体、学习人类经验的工具、合乎成人可以利用的对象。在这种认识指导下,只能是灌输式的教育、驯化式教育、园丁式教育。
   (二)“主导—主体关系”的认识
   认为教师与幼儿是一种特殊的主导和主体关系,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发挥主导作用   幼儿处于主体地位。一方面教师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另一方面尊重幼儿主体地位。这种认识是师幼关系认识上的一大进步,一定程度上否定了教师为主体,幼儿为客体的认识。但是,尽管这种认识突出了师幼双方的“主”,但这只是对教师作用与幼儿地位的认识,不是对师幼关系的认识。主导、主体不是同一种关系范畴,没有必然联系。
   (三)“双主体关系”的认识
   教育过程中,教师是主体,幼儿也是主体。认为教师与幼儿都是教育中的主体,确立了教师与幼儿之间是双主体关系。“双主体”揭示了师幼双方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但并没有揭示两个主体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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