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课程内容 >> 第一章 >> 第五节 幼儿教师的素养和专业发展 
   在学前教育机构中,对学前儿童进行教育的主要工作人员是幼儿教师。他们受社会的委托在托幼机构中对学前儿童的身心施加影响,从事教育和保育工作。幼儿教师的劳动有自身的特点,对幼儿教师的素养有特殊的要求。
   一、托幼机构教育与幼儿教师
   (一)教师在托幼机构中的作用
   托幼机构教育是由托幼机构组织的,由专职幼教人员根据社会的要求实施的、以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健康发展为目的的教育活动。托幼机构教育有自身的特点:
   社会性:托幼机构教育是由托幼机构组织的、由专职幼教人员根据社会的要求对幼儿实施的教育。它反映的是社会对年轻一代教育的要求与期望,教师代表国家和社会意志与要求。所以,教育的社会性是托幼机构教育的显著特点。
   群体性:托幼机构是以班级为单位集体教养幼儿的场所。在教育工作中,教师虽然也应当根据每个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对幼儿进行个别化的教育,但是群体生活与活动是幼儿园生活的一个显著特点。
   计划性:托幼机构的教育过程,是贯彻与落实国家或社会的教育目的的过程,是有组织、 有计划地展开与进行的。托幼儿机构根据国家制定的教育目的与要求,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幼儿进行教育。这种目的性、计划性体现在托儿所、幼儿园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之中。
   专业性:托幼机构是对幼儿进行教育的专业化机构,幼儿教师是受过幼儿教育专业训练的专业工作人员。所以,托幼机构的教育具有专业性强的特点。
   在托幼机构中,幼儿园班级是托幼机构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工作的基本单位,也是幼儿在园生活与学习的主要环境和场所。
   班级包括人员结构和物质结构两部分。人员结构包括保教人员和幼儿,物质结构包括活动场所(户内、户外)、面积与幼儿人数比例、设备与设施的种类、数量与质量和玩具、游戏材料、图片等种类、数量与质量。
   在幼儿园班级“人”与“物”两大结构要素中,“人”的要素与活动是决定幼儿园班级教育工作质量的主要因素。其中,教师又是最重要的因素。教师在托幼机构中的主要作用:
   1.物质环境的组织者。教师应根据幼儿教育的目标和本班幼儿的需要及身心发展的特点,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具有发展适宜性与文化适宜性的安全、丰富的物质环境。发展适宜性包括年龄适宜和个体适宜两个方面。教师要注意材料的可选性,如果幼儿的无所事事率较高,则表明材料是不可选的;如果幼儿活动的积极性很高,则表明材料是可选的。而文化适宜性主要包括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和对多元文化的认同,以及对文化多样性和差异性的理解和尊重。
   2.幼儿园生活的组织者。幼儿园既是幼儿学习的环境,又是幼儿生活的环境。其中,教师的言行举止是决定幼儿对幼儿园生活的感受和体验性质的最重要因素。师幼互动的形式、幼儿对物质材料的作用形式等直接影响幼儿的发展。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