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正在学习:第二章 语音 > 第六节 音变 > 知识点1 轻声

学习目标

建议学习时长:70分钟

  • 了解什么是“轻声”,掌握普通话音节在语流中读轻声的规律;
  • 明确轻声是四声在一定条件下的变调,而非与四声并列的第五种声调;
  • 了解轻声音节在音长、音强、音高、音色方面的不同变化;
  • 明确普通话轻声在区别词义、区分词性方面的作用;熟悉并反复朗读《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用必读轻声词语表》收录的全部轻声词语;
  • 反复练习上表所录各类轻声词语的准确发音,发出标准、地道的轻声变读。
学习过程
  • 先观看视频,复习之前学过的有关“音节”、“声调”的知识,在此基础上学习“轻声”的有关知识,并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 (1)明确轻声的定义和性质。 (2)把握普通话音节读轻声的规律。新、旧版教材概括归纳的规律数目不一致。请比对视频中老师的概括(7条规律)和教材(第五版)中的概括(8条规律),找出新版教材增补的规律。 (3)明确轻声的作用:区别意义、区分词性。 (4)了解轻声在不同声调的音节后出现,调值有何不同,音高有何差异 。
  • 阅读文字材料,对上述内容形成确定认识,巩固视频中学到的知识,认真记忆轻声的变读规律,准确把握轻声在不同声调音节后的音高情况和调值情况。
  • 在学习、阅读的基础上,学以致用,将所学知识运用于语言实践,能够针对特定的语篇材料,确定出其中的轻声音节;针对特定的朗读材料或口语作品,能够听辨语流中的轻声词。
  • 小组活动: 观摩案例一、二,针对案例后所提问题,分别展开小组讨论。每个人自由阐述自己的观点,大家“轮流坐庄”,将小组讨论的看法概括归纳成书面材料提交出来。
  • 案例一
    案例二

      萍萍是土生土长的南京女孩儿,她的同桌宝珍是来自香港的漂亮女孩儿。虽然在北京读大学的三年间两个人形影不离地同吃、同住、同行动,宝珍的普通话水平却没像萍萍那样发生“巨变“,一开口还是带着明显的“港台味儿”。尤其是轻声、儿化音节的发音,成了宝珍说普通话的最大“拦路虎”。宝珍知道,要想成为一名出色的汉语国际教育老师,毕业后回港顺利进入那所她心仪已久的国际学校,她的普通话必须下大力气,顺利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拿到二级甲等以上的等级证书。她暗暗加油,每天早上一起床就捧起那本《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大声地朗读纲要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用必读轻声词语表》里的546个轻声词。两个星期下来,轻声词语表她差不多可以倒背如流。临近考试,宝珍信心满满地让萍萍帮她预演一下水平测试。意外的情况发生了:萍萍发现,宝珍在朗读纲要里试卷中的多音节词语时,轻声音节基本无误;但每到短文朗读和命题说话时,宝珍就“原形毕露”,轻声音节跑得无影无踪,所有该读或该说轻声音节的地方,都被她“字正腔圆”地重重读成了原调。请大家针对这种情况,跟萍萍一起想想办法,以帮助宝珍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短文朗读和命题说话尽快“上口”,读准、说准其中的轻声词

      小李是地道的北京人,本科学的是中文系,硕士、博士读的都是汉语言文字学专业。毕业后,小李应聘进入一家语言研究所。最近,他正参与他们所《普通话轻声、儿化词规范词典》的编纂工作。工作中,他发现虽然轻声和儿化现象在北京话中十分普遍,轻声和儿化的听辨、发音对他来说都不是难事,但北京话中的轻声、儿化词与普通话的轻声、儿化词并非完全一致。换句话说,并非北京话中的所有轻声、儿化词都能吸收到普通话中来,所以也不适合把没进入普通话的轻声、儿化词收入到《规范词典》中。但究竟应该收录哪些,不收录哪些,他没有十分把握;请教同事,同事说这是目前轻声、儿化词的规范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在跟同事们的讨论过程中,大家基本达成了一致认识:北京话中有两类“轻声”、“儿化”词应该收入《规范词典》——第一,有区别词义或词性作用的轻声、儿化词;第二,已经被普遍采用且读音相对固定,不这么说就显得特别别扭的轻声、儿化词。至于那些没有区别作用或本来就是读音两可的轻声、儿化词,如“工人”、“手艺”、“娇气”、“女士”、“男子”,“作文儿”、“写字儿”、“帮忙儿”、“冒烟儿”等,都应该看作是北京话中的土语成分,不宜收录到《规范词典》里来。对于小李和同事的想法,大家怎么看?你认为这个设想操作起来是否可行,还需要做些什么工作?说说你的看法。

延伸学习
  • 阅读文本材料: 邵敬敏主编《现代汉语通论》“语音”第七节《音变》中的“轻声”部分。
  • 讨论题目一
    讨论题目二

    有人认为,“轻声”和“儿化”现象是北京话里特有的音变现象,学习普通话没有必要学习这些音变。你觉得这种观点对吗,为什么?请谈谈你的看法。

    有人认为,轻声是普通话中与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平等并列的第五种声调。这种看法对不对?请根据我们学过的知识,谈谈你的观点和依据。

1、有人说:所有念轻声的字,都有本调,你认为这种说法对不对?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