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共八大路线的制定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八大是在社会主义改造即将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建设即将全面展开的历史转折关头召开的。大会正确地分析国内外形势和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明确指出:由于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我国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
大会制定了适应新的情况、具有创新意义的经济、政治、文化和外交工作的方针。在经济建设方面,强调要从国家的财力物力的实际状况出发,坚持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即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方针。在管理体制方面,要求适当扩大地方管理权限,并调整一些经济管理体制。大会肯定陈云提出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思想,即:国家与集体经营、计划生产和国家市场是主体,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个体经营、自由生产和自由市场作为补充。在政治关系方面,强调进一步扩大国家的民主生活,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在科学文化建设方面,确认“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为发展科学和文化艺术的指导方针,努力创造社会主义的民族的新文化。在对外政策方面,坚持以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外交政策。大会还提出了在全国执政的情况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针,要求更加重视发扬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警惕执政党脱离群众和实际;强调对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发扬党内民主,反对个人崇拜。这些论述,是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建立起来以后党确定正确路线的基本依据。八大一次会议制定的路线是正确的,提出的许多新方针和设想是富于创造精神的。这次会议对我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取得了初步的并且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成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中共八大路线的制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良好开局。
(4)《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发表
由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讲话修改和补充而成,同年6月19日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全文阐述了12个问题,贯穿全文的基本思想是:把正确区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文章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但同阶级对抗社会的矛盾根本不同,它是一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不具有对抗性,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毛泽东把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分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类,以赞成、拥护社会主义建设,或反对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作为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界限。他指出,这两类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要求尽可能地促成敌我矛盾转化为人民内部矛盾,以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服务。毛泽东全面地分析了各种类型的人民内部矛盾,系统地论述了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的方针政策。指出,要用民主的方法,用“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作为从政治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解决经济领域中的矛盾,应依据发展生产,统筹安排,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科学文化上的问题,应采取“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民族关系中的矛盾,应采取加强民族团结,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的方针;在与民主党派关系上,应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等。根据对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国内阶级状况的估量,毛泽东适时地指出,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基本结束,共产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即团结全国各族人民 ,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开战,迅速发展经济和文化,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富强繁荣的国家。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是毛泽东在深刻总结中国民主革命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包括世界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独立自主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理论探索,是毛泽东的第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论述,特别是关于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观点,以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方针和方法,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史增添了新的内容,对探索社会主义社会的规律,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它对中国共产党人探索和追求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作用和影响是深远的,它的科学价值对于四十多年(尤其是后二十多年)来中国社会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以及坚持中国社会主义的前途方向起了巨大而深远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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