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课程内容 >> 第一章 >> 第一节 儿童观的演变 

  儿童观是人们对儿童总的看法和态度。儿童是受教育者,是教育过程中的重要因素,是教育目标指向结果的反映者。对儿童的看法、态度不同,会导致对教育过程其它要素认识的差异,导致不同的教育行为。 
  儿童观与教育观紧密联系。树立科学的儿童观,是做好教育工作的前提。儿童观问题是学前教育理论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儿童观的形成受政治、经济、文化思想传统以及人类对自身认识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在人类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形成了不同的儿童观。 
  一、古代的儿童观:儿童是小大人(Miniature Adult) 
  古代,中世纪的欧洲,儿童时代这个概念是不存在的。人们对儿童没有兴趣,也没有成人和儿童的区分。儿童被看作是成人的缩小,儿童与成人的唯一的区别是年龄和身材的差异。在中世纪的绘画中,儿童被画成和成人穿着、行为都非常相似的小大人。把儿童看成是小大人,是基于当时落后的生产发展水平,客观上不允许儿童长期依赖成人。成人要求儿童像成人一样做事情,早日独立生活。 
  当时杀婴、弃婴现象很普遍。双亲和社会对婴儿有生杀大权。这主要是由于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是经济上的原因,社会控制人口的唯一方法就是杀婴;第二是宗教上的原因,人们对神灵的畏惧、崇拜,常常把儿童当祭品。 
  二、中世纪的儿童观:儿童是有罪的(Sinful) 
  宗教的原罪说在 14-18世纪普遍被接受。按照基督教的教义,人生来就是罪人。其教义说,在伊甸园中,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由于听信了蛇的话,违背了上帝的劝告,偷吃了智慧树的果实,而犯了罪。这一罪过最初是由亚当和夏娃传给他们的后代的,因此成为整个人类的原始罪过,即所谓“原罪”,这种原罪伴随人类始终。由于人是亚当和夏娃的后代,从祖先那里遗传有“原罪”,因此人不可能不犯罪。“原罪”不仅使亚当夏娃被贬到地上,从此离开了永生的伊甸园,也使整个人类经历无数的灾难和痛苦。 
  基督教义声称,儿童是带着“原罪”来到人世的,故生来性恶。即使是刚出世即死去的婴儿,虽然还没有任何罪过,但因为他有与生俱来的“原罪”,所以也仍然是一个罪人。为此,教会要给刚出世的婴儿施洗礼,以后还要严格控制儿童的欲望。基督教认为,人的灵魂带有神性,是上帝的赋予、主宰着人的肉体,而人的肉体则是人罪过的渊源。人的肉体生活在现实世界中,具有各种欲望,是罪恶产生的温床。因此,基督教宣传“肉体是灵魂的监狱”,只有实行严格的禁欲,对肉体不断地进行惩罚和催残,才能摆脱邪恶的引诱。认为人生来就是有罪的,人的错误行为是“原罪”的反映,是性恶的证明。体罚能驱除儿童内在的恶性。《旧约圣约》箴言篇:“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仗打他,他必不至于死。你要用仗打他,就可以从地狱的深渊救出他的灵魂。”当时教会兴办孤儿院,收留弃婴的原因之一就是帮助儿童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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