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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卢梭:《卢梭文集——论人类的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李常山译,红旗出版社1997年,第48—49页。

    人类在社会的环境中,由于继续发生的千百种原因:由于获得了无数的知识和谬见;由于身体组织上所发生的变化;由于情欲的不断激荡等等,它的灵魂已经变了质。甚至可以说灵魂的样子,早巳改变到几乎不可认识的程度。我们现在再也看不到一个始终依照确定不移的本性而行动的人;再也看不到他的创造者曾经赋予他的那种崇高而庄严的淳朴,而所看到的只是自以为合理的情欲与处于错乱状态中的智慧的畸形对立。
    最不幸的是:人类所有的进步,不断地使人类和它的原始状态背道而驰,我们越积累新的知识,便越失掉获得最重要的知识的途径。这样,在某种意义上说,正因为我们努力研究人类,反而变得更不能认识人类了。
    不难看出,我们应该在人类体质连续的变化中,来寻求区分人们的各种差别的最初根源。大家都承认,人与人之间本来都是平等的,正如各种不同的生理上的原因使某些种类动物产生我们现在还能观察到的种种变型之前,凡属同一种类的动物都是平等的一样。不管那些最初的变化是怎么产生的,我们总不能设想这些变化使人类中所有的个体同时同样地变了质。实际上是有一些人完善化了或者变坏了,他们并获得了一些不属于原来天性的,好的或坏的性质,而另一些人则比较长期的停留在他们的原始状态。这就是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源。

    卢梭:《卢梭文集——论人类的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李常山译,红旗出版社1997年,第113—114页。

    于是一切都开始改变了面貌。那些一向在森林中飘泊的人们,由于有了一个比较固定的地区,渐渐的互相接近起来,结合成各种集团,并终于在各个地方形成了有共同风俗和性格的个别民族。这些人所以形成个别民族并不是由于规章和法律,而是由于过着同一方式的生活,以同样食物为生,并受着相同气候的影响。长期的毗邻难免不使各家庭之间发生某些联系。青年男女居住在毗邻的小屋里,基于自然的要求而发生的临时关系,继之以日益频繁的来往,不久就变成另一种同样亲密而更为持久的关系。人们逐渐习惯于考虑不同的对象并加以比较,于是在不知不觉中获得了才能和美丽的观念,由此便产生出偏爱的感情。由于不断相见的结果,一不相见便依然若有所失。一种温柔甜密的感情渗入心灵之中,这种感情因很小的冲突就会变成激烈的愤怒。嫉妒随着爱情而出现,一旦反目,最温柔的感情就会酿成人血的牺牲。
    随着观念和感情互相推动,精神和心灵的相互为用,人类便日益文明化。联系日多,关系也就日益紧密。人们习惯于聚集在小屋前面或大树周围,歌唱与舞蹈——爱情和闲暇的真实产物——变成了悠闲的、成群的男女们的娱乐,甚至成为他们的日常生活事项。每个人都开始注意别人,也愿意别人注意自己。于是公众的重视具有了一种价值。最善于歌舞的人、最美的人、最有力的人、最灵巧的人或最有口才的人,变成了最受等重的人。这就是走向不平等的第一步,问时也是定向邪恶的第一步。从这些最初的爱好中,一方面产生了虚荣和轻蔑,另一方面也产生了羞惭的羡慕。这些新因素所引起的紊乱,终于产生了对幸福和天真生活的不幸的后果。
    人们一开始相互品评,尊重的观念一在他们心灵中形成,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有被尊重的权利,而且一个人不为人尊重而不感到任何不便,已成为不可能的了。由此便产生了最初的礼让的义务,甚至在野蛮人之间也是如此。从此,一切有意的侵害都变成了凌辱,因此,除了由于损害所产生的损失之外,受害者还认为那是对他的人格的轻视,而这种轻视往往比损失本身还更难忍受。这样,由于每一个人对他所受到的轻视怎样子以惩罚,是按照他对自己的尊重程度来决定的,所以,报复就变成了可怕的事情,人也就变成了好杀而残忍的动物。我们所知道的大多数野蛮民族曾经进化到的程度正是这样。许多人没有把这些观念辨别清楚,没有注意到这些民族已经离开了最初的自然状态有多么远,竟草率地作出结论说,人天生是残忍的,需要文明制度来使他们变为温和。实际上,再没有比原始状态中的人那么温和的了,在那个时候,人被自然安排得距离野兽的愚钝和文明人的不幸的智慧都一样远,他为本能也同样为理性所限⑩,只知道防备所面临的祸害的威协,他为自然的怜悯心所制约,不会主动地加害于人,即使受到别人的侵害也不会那样去做。因为按照贤明的洛克的格言:在没有私有制的地方是不会有不公正的。

    兰克:《拉丁和条顿民族史·前言》,何兆武:《历史理论与史学理论——近现代西方史学著作选》,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222—223页。

    —个历史学家的目的依赖于他本人的观点。就后裔而言,有两点值得指出:首先,我视拉丁民族和日耳曼民族为一个统一的民族。这个概念与下列三个相似的概念都不同:普遍基督教王国的概念,它甚至包括亚美尼亚人;欧洲一统的概念;因为土耳其属亚洲人种,俄罗斯帝国包括整个北亚,所以,我们只有深入了解亚洲事务的所行领域,才可能完整地理解他们的历史,最后是与它最相近的概念:拉丁基督教:斯洛伐克族、列托语族、匈牙利族,都是它的一个部分,且具有独特性,但现征不能详谈,关于这一统一民族之外的情况,只在必要时涉及,且一带而过.我的主要注意力将放在日耳曼或日耳曼拉丁后裔的民族之上,其历史是整个现代史的核心。
    在此导言中,我将表明——主要以叙述对外业绩的方式——这些民族是如何在一个统一体、一个共同体的形式下发展的。这是本书基本观点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已直接表现在内容中。本书仅涉及这些民族的一小段历史,这一段历史可说是现代史的开端。但它仅仅是历史事件,而不是历史本身。一方面,本书包括了西班牙王国的建立、意大利自由的丧失;另一方面.本书叙述了一个双重对抗——产生于法国的政治对抗、因宗教改革而有的新旧教对抗——产生的过程,由此,我们民族分裂为两个对立阵营,整个现代史根基于这一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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