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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页:第五章——第一节
第五章 国家与民族
国家与民族之间关系问题,不仅在政治国家的意义上,而且更在民族国家的意义上有着不可分的联系。特别是在当今世界各国,民族问题在社会总政治问题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问题,尤显其在理论上和实践中的重要性。这里在研究国家与民族相互关系的基础上,从比较研究层次,对资本主义国家民族问题和社会主义国家民族问题进行论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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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族问题在社会总政治问题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民族的含义与民族的产生 1.民族的含义
民族与政治的关系,主要是民族问题在社会总政治问题中的地位与作用问题。而社会总政治问题的核心是国家政权问题。不论从政治关系的角度,还是从政治国家、民族国家角度来看,国家与民族问题既有着紧密的联系,又有区别。任何一个民族国家,总是由一定民族成分人口构成的,因此,由民族差异产生的民族问题既存在于多民族国家内,也表现于不同民族国家的关系之中。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民族关系、民族利益和民族国家的国家利益成为影响国内和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因素,民族命运与国家命运和国家间政治是紧密联结的。有鉴及此,我们要研究国家与民族的问题,首先要研究民族含义和民族起源问题。
什么是民族?搞清这个问题是认识一切与民族有关问题的逻辑起点。以往人们在对民族含义所作的纷然杂陈的阐释中,只有马克思主义才真正科学地揭示了民族的确切含义。
从 19世纪
40年代开始,马克思、恩格斯就对民族问题进行了探讨和研究。在马克思、恩格斯生活和进行革命活动的年代里,他们通过考察各民族主要是欧洲一些民族的形成与发展,曾提出过语言是民族间的自然分界线,地域、共同历史、经济条件作为民族的一些特征对民族生存具有重要的意义等观点。列宁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后,在他们的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关于语言、心理、生活条件和地域等构成民族特征的一系列观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没有直接而完整地给民族下定义,但其思想、观点已经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科学地概括民族的含义奠定了理论基础。斯大林在深人地研究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上述思想、观点之后,以当时欧洲和俄国各民族的历史和现实实际状况为依据,于1913年发表了《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文,文中把民族界定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斯大林的这个关于民族的界定或定义揭示了民族的本质,强调了民族是历史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相对稳定的特殊社会共同群体,特别是比较准确地概括了民族的四个基本特征。
共同语言是形成民族的必要条件,在民族的四个基本特征中是最有代表性,最重要、最稳定、最明显的特征,是民族的最重要标志之一。人类史表明,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它帮助人们在共同生产和生活中,调节彼此的活动,交流思想和感情。任何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共同语言,就无法共同从事生产和生活,就不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个领域进行交流,就不能加强联系,从而也就不能结成一个民族。每个民族要结成一个稳定的共同体,都必须有共同的语言。但操同一种语言,可以是不同的民族。例如英吉利人、爱尔兰人、北美利坚人、苏格兰人、澳大利亚人,都操同一种语言——英语。中国汉族、舍族、回族等也都用同一种语言——汉语。这是因为,有些民族在地域迁徙过程中,产生了民族分化,分化出的新民族,仍然操原族母语;另有些弱小民族,经济文化发展落后,与另一个民族杂居相处,选择使用了另一个民族的语言。 (2)共同地域
共同地域是一个民族生存的自然条件,也是民族物质生活条件之一。共同地域不仅是民族从事生产和生活的必要条件,而且是加强民族中各个部分的联系的保证。社会历史的发展表明:只有生活在共同地域上,世世代代地相处的人们,在进行生产和生活的共同斗争中,才会形成为一个民族。否则,即使是同一个民族,如果长期不在一个共同地域上一起生产和生活,也很容易逐渐地分离出去:或者是被其他民族所同化,或者是组成一个新的民族。民族和氏族的区别之一,就是民族是以地域关系为基础的,而氏族则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民族具有的其他几个基本特征都以一定的共同地域为前提。因为只有在共同地域这个前提下,才能形成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共同心理素质。
共同经济生活是指民族内部人们的共同生产方式、经济生活样式与习惯和经济联系。它在民族要素中,是最主要的核心的社会基础性的要素。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经济联系既表现为一个民族的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之间在经济上的分工和相互联系,也表现于一个民族的人们在生产中和经济上的彼此间的生产关系和共同市场内的产品交换关系。有了这种经济上的联系,才把一个民族的各部分统一成为一个整体。如果一个民族没有共同的经济生活,就必然导致分散成各个部分,或者被其他民族所同化,或者形成为新的民族。此外,一个民族与另一个民族的共同经济生活这一要素的区别,主要是经济生活样式与习惯的不同。比如,农业经济生活样式与习惯,工业经济生活样式与习惯,渔猎经济生活样式与习惯,显示出不同民族共同经济生活上的不同特征。正因为如此,在民族的四个基本特征中,共同经济生活这一特征不仅对共同语言、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起决定性作用,对共同地域的形成和巩固也起促进作用。
共同心理素质是指表现在共同的民族文化特质上的心理上的东西。如一个民族的共同爱好、传统、气质、情操、体魄、民族自信心、自尊心与自豪感、民族意识、民族文化传统,以及通过民族文学艺术、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形式表现出的民族精神等等。其中,主要以民族性格、心理状态为标志。由于各个民族居住地区的自然环境、经济生活条件和历史际遇的不同,形成各个民族独特的文化传统和民族精神。历史表明:民族的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是与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紧密联系的;而同上述三方面不相联系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不存在的。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正是伴随着民族的其他基本特征并在其基础上综合反映这些特征而形成、发展和变化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对于维护民族整体,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民族发展,反抗外来侵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相对稳定的,但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生活条件的变化,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将发生或慢或快的潜移默化。
总之,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和表现在民族共同文化特质上的共同心理素质四个基本特征的稳定的共同体。民族的四个基本特征是统一的、互相’联系的。但是,这四个基本特征中每一个基本特征在总体中的地位及作用却是不同的;这些特征在一个民族身上也并不都是同样突出的。因此,当我们识别一个民族的时候,不能单拿其中某一个基本特征为标志,而应综合地以民族的四个基本特征的总和为标准。也就是说,并没有什么谁一的民族基本特征,而只有各种基本特征的总和。实际上,把各个民族拿来作比较的时候,显得比较突出的有时是这个特征(民族性格),有时是那个特征(语言),有时又是另一个特征(地域或经济条件)。然而,从总体上把握,民族是由所有这些基本特征总合而成的。
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并不是从人类社会一开始就有的,而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上才形成的。民族也和其他任何社会历史现象一样,是受进化与变化的规律支配的,它有自己的历史,有自己的始末。它同其他社会现象一样,也有自己产生和形成的规律性。
人类社会发展史告诉我们,民族产生和形成的规律和进由氏族、部落经过部落联盟发展成为民族。在这一历史过程中,社会物质生活条件诸因素综合作用,而最根本的推动力来自原始社会末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当时人们之间的物质关系和物质利益。
那么,部落经过部落联盟怎样发展成为民族的?各民族的原始社会史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但是,血缘家族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组织形式,是人类社会历史的开始,这一点是共同的。这种血缘家族的存在,是以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为前提的,即它所赖以存在的基础是旧石器时代的生产力。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血缘家族为新的社会组织形式——氏族所取代。氏族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人们共同体。它是人们共同体的最早形式,是原始社会的基本生产生活单位。到了原始社会末期,由于青铜器和铁器的使用,生产力的发展比较迅速,从而引起了社会的大分工。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使畜牧业和农业分离;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使手工业和农业分离,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各自成为相对独立的生产部门;第三次社会大分工,使商业成为独立的部门。三次社会大分工的最重要结果是它导致了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社会剩余产品的出现并增多,进而出现了私有财产、土地私有制和贫富分化,并逐步形成了阶级和阶级对立。正是在这样一种大的历史背景下,这一时期人们之间的物质关系和物质利益,突出表现为以掠夺财富为目的的部落战争和日益广泛而频繁的商品交换。那时,那些亲近的各部落为了掠夺其他部落,或者防御其他部落的掠夺,就需要联合起来,从而形成了新的联合组织——部落联盟。部落联盟的出现,加强了各部落之间的经济和文化上的联系,并且推动各部落从分散状态走向较长久的联合,向民族的形成迈出了具有决定意义的第一步。这样,住得日益稠密的居民,对内和对外都不得不更紧密地团结起来。亲属部落的联盟,到处都成为必要的人;不久,各亲属部落的溶合,从而各个部落领地溶合为一个民族的共同地域,也成为必要的了。这就是说,由于商品交换的发展,部落间的经济联系的日益加强,过去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不固定的活动地域范围被以经济关系为基础的较为确定的地域范围所取代,从而形成了新的共同地域范围内的共同经济生活。同时,由于部落联盟之间的战争和商品交换行为的大量发生,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为密切,在交流和吸收各部落方言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一种新的共同语言,并随之形成了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和共同心理状态。这样,民族这种新的人们共同体便出现了。 民族问题,就是民族与民族之间的矛盾问题。它指的是一个民族的整体或一部分与另一个民族(也可能是若干个民族)的整体或一部分之间的矛盾,而不是不同民族中的个人之间的矛盾。民族问题既可发生于国内不同民族之间,也可发生在与国外其他民族之间。
民族是一个人们稳定的共同体,它一经形成,在其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就必然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文字、风俗习惯、生活方式以及宗教信仰等各个方面表现出与其他民族相区别的特点。与此同时,每个民族都不可能长期孤立自处,它不可避免地要和其他民族发生各种形式的交往和联系。一般说来,在民族交往中由各民族的差异性所产生的各种复杂关系和矛盾是必然的,因此,有了民族,也就有了民族问题;有不同民族的存在,也就有民族问题的存在。 科学研究成果表明,民族产生在阶级社会之中,是伴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和政治国家的出现而大体上同步形成的。任何一个民族,都包含着不同的阶级,不存在那种没有阶级分化或者只有一个阶级的民族。而且,在阶级社会中,任何一个民族内部都存在着阶级的对立、对抗和斗争。这样一来,在一个民族内部存在着各个阶级、阶层的利益。而且民族内统治阶级的国家利益与全民族的利益,有时候是暂时一致,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一致的。此外,在多民族国家范围内,不仅有各民族间的矛盾,而且各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呈现出更为复杂的情形。因此,民族有其共同的利益,但民族绝不是利益完全一致的整体。
(2)在阶级社会,民族压迫的实质是阶级压迫 在阶级社会中,民族压迫的实质是阶级压迫,主要表现在:有一个民族内部剥削阶级对被剥削阶级广大群众的剥削和压迫;也有压迫民族中的统治阶级对被压迫民族中的广大劳动人民的剥削和压迫。 因此,要消灭民族压迫,实现彻底的民族平等,必须彻底消灭阶级剥削制度,消灭阶级。
(1)民族问题和阶级问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属于不同的历史范畴。民族是以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联系和共同心理素质四个基本特征构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阶级则是根据人们各自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的不同而划分的。 (2)民族问题的产生不一定都是同阶级问题相联系的。在阶级社会里,民族问题主要是由于阶级剥削和压迫所造成的,但这不是推一的原因。民族问题有些是由于民族差别、民族特点、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所引起的。 (3)民族问题比阶级问题的内容更广泛、更复杂。民族问题除了阶级的内容外,包括一些属于民族的特殊内容,即民族问题的内容不仅包括了压迫民族对被压迫民族的剥削和压迫,而且包括在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的侮辱和歧视。压迫民族的统治阶级总是假借本民族代表的名义,打着民族主义的旗号推行民族压迫和民族剥削的反动政策。这在实际上就造成了一种假象,好像民族压迫是整个压迫民族对被压迫民族的统治和奴役,从而使民族问题增加了复杂性。 (4)民族问题比阶级问题的影响范围更大些。其具体表现是,被压迫民族反抗民族压迫的斗争,通常是以全民族的形式进行的。也就是说,当着一个民族在受到另一个民族的歧视、侮辱和压迫时,涉及了这个民族的各阶级,这个民族的各个阶级的人们往往会共同起来反抗。 (5)阶级问题的解决,在一国范围内的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是有可能的。而民族问题的彻底解决绝不是一国范围之内的事情,它只能是在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之后才能逐步地最终得以解决。 三、民族问题是社会总政治问题的一部分
民族问题历来是社会总政治问题的一部分。这是因为,民族问题一经产生,就受社会总政治问题的制约。民族问题的解决,取决于社会总政治问题解决的进程和程度。而且民族问题的具体内容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政治发展而不断地发生变化的。当然,民族问题并不是消极地受社会总政治问题的制约,民族问题一经产生,就对社会总政治问题产生直接影响。 总之,民族问题和社会总政治问题的关系是极其密切的。任何国家、任何时代的民族问题,都不可能离开社会总政治问题的解决而得到解决;反之,民族问题处理得如何,对于社会总政治问题的解决也有直接的影响。 何谓社会总政治问题?我们知道,与国家紧密相联的政治就是阶级社会人们的经济利益及其相互关系的集中表现。政治的根源是经济关系,”政治的核心是国家政权问题。由此,民族问题在社会总政治问题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实际上就是民族问题和阶级社会和有阶级差别社会的国家政权的关系问题。二者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民族问题的解决依赖于国家政权 这不论是在剥削阶级类型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如此。例如,17—19世纪,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和发展时期,这个时期的民族问题,在西欧主要是民族运动要求废除封建专制制度和封建割据,把操同一语言的人们统一成一个民族国家,使资本主义取得彻底胜利。在全世界,资本主义彻底战胜封建主义的时代是同民族运动联系在一起的。这种运动的经济基础就是:为了使商品生产获得完全胜利,资产阶级必须夺得国内市场,必须使操同一种语言的人所居住的地域用国家形式统一起来,同时清除阻碍这种语言发展和阻碍把这种语言文字固定下来的一切障碍。而这种民族运动,就是围绕资产阶级革命和建立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这一核心而进行的。因为,只有摧毁了封建专制和封建割据势力,取得了革命成功,建立了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资产阶级领导的民族运动才能获得成功。同样,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民族解放运动也离不开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如果要获得民族的独立和解放,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必须推翻封建主义、帝国主义的统治,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国家政权,否则要实现真正的民族独立和解放是不可能的。在多民族的资本主义国家,如果不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民族压迫和纠纷也不会得到根本解决。这些国家的民族问题只有直接纳入社会主义革命之中,才有彻底解决的可能。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许多殖民地半殖民地的被压迫民族,通过民族解放运动取得国家的独立,但在一些国家,政权掌握在资产阶级或其他剥削阶级手中。在经济上、政治上,这些国家的资产阶级及其他剥削阶级根本不可能实行彻底的民主改革,更谈不上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同时,也不能完全摆脱发达国家的剥削和控制。这些取得民族独立的国家,只有把革命推向前进,推向社会主义阶段,建立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国家政权,民族问题才有最终得以解决的现实可能性。
(2)民族问题对国家政权有着深刻的影响 民族问题对国家政权的深刻影响表现为一个国家的民族问题解决得如何,直接关系到政权的稳固与否,甚至影响到政权的存亡。在旧中国漫长的历史上,由于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奉行民族压迫政策,曾激起过无数次的民族暴动和民族起义,给旧政权以多次沉重打击,动摇和瓦解了反动阶级的统治。与此相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党和政府制定和执行了正确的民族政策,56个民族之间建立了平等和睦、团结互助的关系,各民族不论大小,都有权平等地参加国家政权,平等地管理国家,使得国家政权获得了广泛、深厚的政治基础,促进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巩固。众所周知,在当代世界上,也曾有过一个多民族的大国强国,由于长期没有解决好民族关系问题,积累了严重的民族矛盾,结果在其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造成了国家的解体和统一政权的倾覆。历史与现实一再证明,民族问题解决得好不好,民族关系处理得是否妥当,对国家政权的稳固与否关系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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