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生学习的特点
学生的学习与人类一般学习有共同之处,但又有其特殊性。学生学习的最根本特点是 接受—建构式学习 。也许有人认为,接受学习一定是机械的、被动的,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所谓接受学习是指这种学习本身是占有人类社会已有经验、把别人发现的经验变成自己的经验,并使其成为自己辨别事物、处理问题的工具的过程。由于经验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基础上,主体反映客体时所产生的主观产物,因此,经验的接受和占有不能象物的接受那样。在既不改变性质也不改变存在形式的状态下进行,经验的接受过程是主体重建经验结构的过程,也即是一个主体心理结构的构建过程。主体必须处于一种十分主动的状态,积极主动地进行一系列复杂的心理运作,才能完成构建过程,真正地“接受”相应的经验。因此,学生的学习, 从结果看是“接受”了已有经验,而从过程看则是一个积极主动的经验建构过程。
(一)学生的学习是在人类发现基础上的再发现。
由于学生所要掌握的是已经整理好的、客观化了的、系统化了的经验,是一种间接经验,所以学生的学习是一个再发现的过程。这种再发现的特点:经过了 “ 教学法 ” 的加工。
(二)学生的学习不同与人类的一般认识过程。
一般地讲,“实践----理论----实践”,这是人类一般的认识过程。而学生的学习过程一般要包括“先前知识、经验-----理论----实践----理论”等过程。
(三)学生的学习是在教师指导下有目的地进行的。
学生学习是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有指导的活动,学生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在教师正确有效的启发引导下,理解已有经验的意义,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建构自己的认知结构。
不同与人类一般情况下的尝试错误的过程,学生的学习不是完全独立的,而是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的,教师不仅对学习内容进行教学法的加工,而且,学习过程有教师进行专门的设计与指导(点拨引导), 学生有效的学习方法都得益与教师的教。
(四)学生的学习是依据一定的课程和教材进行的,在一定的时间内是相对稳定的,课程、教材的质量直接影响学生学习的效果。
基于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的限制,学生的学习随意性较小,通常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课程的实施、学习既定的内容,这些内容是经由专家精选出来、由国家课程标准确定下来的人类智慧和文化的精华。
教材是教学内容的知识载体,是将具有很强的抽象性、概括性和目的性的概念、法则等表现出来事实、现象或素材。同一知识内容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向学生展现出来,这就促成了教材的多样化。我们倡导教材的多样化,但必须是在保证教材质量的前提下,评定教材质量的维度很多,最重要的是所承载的课程内容要准确,能够满足学生发展需要 ,能够将高度 抽象、概括的知识形象展现给学生。只有这样学生才达到预期的学习效果。
(五)学生学习的主要目的是为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奠定基础。
对于中小学生来说,数学学习的主要目的不在于直接创造社会价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知识领域,得以不断丰富发展,其最终目的是实现自己的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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