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课程学习>>第14章 领导效能与考评
第一节 领导效能概述 惩处
一、领导效能的内涵
领导效能是领导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所谓领导效能就是指领导者在实施领导过程中的行为能力、工作状态和工作结果,即实现领导目标的领导能力和所获得的领导效率与领导效益的系统综合。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要素:
第一、领导能力。领导能力即领导者的行为能力,它是领导者胜任领导工作、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的基本条件。它以一定的知识、经验和素质为基础。
第二、领导效率。效率通常是指工作量与时间之比。领导效率是指已经实现的领导任务(或目标)与时间之比,即完成一定数量和质量的领导任务(或目标)的速度。领导效率主要受领导者的能力、工作态度、领导环境以及下属的积极性等条件的影响。
第三、领导效益。效益一般是指投入与产出之比。领导效益即领导活动投入与领导活动结果之比,是指领导活动的最终结果。一般来说,它包括经济效益、政治效益、文化效益、人才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等,是个综合性的指标。
当然,衡量领导效能的最重要指标就是实现目标的程度。其他一些有关评价的领导效能的标准,如士气和工作满意感也是很重要的。
二、领导效能的类型
对领导效能进行分类,主要是为了能够对领导效能研究形成一个全面、深刻、有针对性的认识。根据不同的层次与标准,领导效能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一)根据领导效能层次的不同来分类
根据领导效能层次的不同,可分为宏观领导效能与微观领导效能。宏观领导效能是指领导活动对社会整体所达成的效能,如政治效能、经济效能、文化效能等;微观领导效能,是指领导者在领导活动的具体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效能,如决策效能、用人效能、办事效能等。
(二)根据领导效能性质的不同来分类
根据领导效能性质的不同,可分为正效能与负效能。领导正效能,即领导者所从事的领导活动与社会发展趋势一致,对社会发展最终起促进作用;领导负效能,即领导者所从事的领导活动与社会发展趋势背道而驰,并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最终起消极阻碍作用。通常意义上所说的领导效能一般指领导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