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课程学习>>第13章 领导用人
第五节 团结与激励
激励作为一种刺激积极性的手段,可以运用于整个用人过程的任何一个阶段,其中包括遴选阶段、使用阶段和评估阶段。领导者可以根据下属在前一个阶段中的具体表现,以及在后一个阶段中承担的任务的难度,对下属酌情注入一定的刺激量。当然,也可以在任何时候根据需要实施激励。事实上,这些激励既是运用有效的领导方式,也是实施领导过程本身。
(二)激励的原则
1.实绩原则
实绩原则就是以下属的实绩为依据,给予适当的激励。工作实绩是人才价值的具体体现。通过它,既可以看出人才的基本素质和劳动态度,还可以看出人才创造的实际成果。而单纯的劳动态度,除了表明劳动者是否肯干外,并不能说明他付出的劳动是否能转化成有效价值。因此,根据劳动态度发“辛苦奖”、“照顾奖”是难以使多数下属心悦诚服的,只有根据工作实绩发“成果奖”,才能使每个人都觉得公平合理。当然,在具体评估一个人的实绩时,情况十分复杂,要做到准确、合理地评估实绩,必须做许多艰苦细致的定量、定性分析的工作。
2.鼓励冒尖的原则
在用人行为中,领导者对技艺超群、成就卓越的优秀人才给予必要的肯定和奖励。这一用人原则,就叫鼓励冒尖原则。奖励一个冒尖人才,等于培养一批杰出人才。鼓励冒尖原则和用人战略中的实绩原则存有明显的“交叉”部分,但是,它通常只适用于正在脱颖而出的冒尖人才这一特定的被使用对象。
由于冒尖者在人数上只占少数,在精力上又一心扑在事业上,无暇顾及反击和自卫,因而他们很容易在掐尖歪风面前处于被动地位,甚至被小人、庸才掀起的舆论恶浪所吞没。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工作能否搞上去,那里的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能否得到充分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者是否树立了“鼓励冒尖”的良好风气和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按照鼓励冒尖的原则,领导要适时地对实绩显著的冒尖者给予适度的表彰和鼓励。在精神上和物质上给冒尖者以适度的鼓励,不仅有利于鼓舞少数冒尖者的斗志,激励他们更快地成长,促使他们创造出更多更好的业绩,而且也在公众面前树立起一批具有说服力和示范作用的榜样,以此来扶植一大批有发展潜力的冒尖人才,并通过他们带动更多的下属投入到你追我赶的良性竞争之中去。
3.赏罚分明的原则
激励下属必须正确评价下属工作中的是非功过,对下属工作中的功过要赏罚分明。对成绩卓著者,要给予奖赏;渎职失职者,要给予处罚;违纪者,要给予纪律处分;犯法者,要绳之以法。赏罚分明,才能明是非、知功过、伸正气、灭歪风,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开展竞赛是激励干部的好方法。我们党和国家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开展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帮后进的活动,评选先进人物,树立各种典型,起了良好的激励作用。
(三)激励手段及其运用
一般说来,激励手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物质激励
以调整物质分配的量和质作为激励手段,属于物质激励。物质激励通常包括颁发奖金和奖品、晋升工资、享受优厚的物质待遇等等。这些都属于“正刺激”;对于少数表现极坏的害群之马,则减少物质分配量,如扣发奖金和奖品、降低工资待遇和其它物质待遇,也能起到“灌注”动力的效果,这些则属于“负刺激”。两种刺激形式,当然应以前者为主。值得注意的是,物质刺激不是万能的,应该和精神激励结合起来进行。此外,灌注物质动力,应该适量,灌注少了,起不到激励的作用;灌注多了,又容易引到“向钱看”的邪路上去。
2.精神激励
以调整精神传递的量和质作为激励手段,属于精神激励,是一种“不花钱”的有效激励手段。社会主义的用人战略,历来十分重视人的精神对行为的统率、支配作用。
精神激励的形式多种多样,诸如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不断提高各类人才的政治觉悟、思想道德素质,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给予做出突出贡献者以必要的精神奖励,授予先进模范称号、颁发奖状、宣传报道先进事迹,晋升职务等等。此外,还包括在关键时刻向下属“传递”一句打动人心的话、一个含义深刻的手势、一次表示赞许的微笑等等,这些都能收到激励下属的奇效。
同样情况,精神激励也包括“正刺激”和“负刺激”两种刺激形式。各级领导者在表彰先进的同时,对少数表现较差的落伍者,也应该敢于打破情面,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惟有这样,才能分清是非,树立正气,打击邪气,有效改善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风气,使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3.知识激励
以及时提供必要的知识和信息作为激励手段,属于知识激励。知识激励主要包括:向各类人才提供必要的知识更新和获取信息的机遇,如定期输送到大专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深造,参加各种科技知识讲座,加强与各类专家,学者的接触,建立高效率的信息情报网络,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阅读有关文件、资料和书籍等等。另外,重视“时间投资”,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各类人才从繁忙的事务中挣脱出来,确保各类人才在从事本职工作之余有相应的时间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这也是一种有效的知识激励。